1、健全财务制度。部分个体私营企业无据、无帐,帐务不清晰、甚至还制造假帐,银行对资金的来龙去脉,企业真实的经营效益、经营成本、资金实力等情况难以知晓,对贷款项目评估预测困难,当然不敢放贷。
2、生产长线产品。 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靠一些简单的设备,生产一些质量不高、急需所用的产品,科技含量不高,抗风险能力差,产品、设备的生命力不强,没有长线产品、经不起市场的考验,还有相当一部分个体私营企业“功利主义”严重,有“小富即安”的意识,不愿拿出资金来进行自我更新和产品改造。上述两种情况因市场前景不明、银行也不愿放贷。
3、提高自身素质。 有部分个体私营业主由于自身素质的制约,经营管理水平不高,存在着家庭化管理、经验化管理的弊病,有的还停留在小手工、小作坊阶段,企业稍有发展,经营管理就难以适应,需知银行的贷款审查中,经营者的能力也在考虑之中。
4、寻找有效担保。 作为第二还款来源,有效的抵押与担保,也是银行贷款时必须考虑的范围。目前,如有存单质押,有具备实力的单位担保,银行一般都是一路“绿灯”,私营企业还可互相联合建立担保基金来解决这一问题。
5、树立良好信誉。 市场经济十分注意信誉,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,失信一家银行等于失信于十家银行。少数私营企业主对银行贷款存在着“得手即为财”的思想,借钱时笑脸相迎,想方设法争取。银行收贷时冷眼相待,千方百计逃债,这种行为实在不可取。